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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形势下,著作权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那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有哪些呢?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主要有:文学类作品、艺术类作品、法律法规等等。下面我义乌市申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www.ywstsb.com)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下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著作权法所称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是指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或者其受让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各项权利。
(一)计算机程序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程序文本和目标程序文本视为同一作品。也就是说:
1、计算机程序可以在计算机等装置内执行;
2、指令是指计算机完成一个基本操作的命令,是构成程序的最小单位,而程序是由一系列的指令所组合。
3、程序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目标程序,是由计算机能接受的代码编写的二进制指令方式;第二种是源程序,用某种符号或语句编写的代码方式。
计算机程序一般可分成两大部分,系统程序和应用程序。系统程序是指具有通用性强,能向用户提供使用方便特性的软件程序。应用程序除一些比较成熟的具有一定通用性的软件程序外,大部分由用户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自行开发或者委托软件程序员开发。
(二)计算机软件的文档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计算机程序的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以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文档一般表现为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法权的相关知识,如果您碰到什么疑问,也可以咨询我们申通商标小编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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