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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义乌的企业主们知道吗?软件著作权登记成功后,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的。为了维护大家的权益,小编今天要带大家一起了解下,著作权软让的过程中要避免的误区,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否则无效
转让著作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软件著作权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
2、转让必须实行登记,否则无效
凡是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
3、署名权与其他著作权中署名权一样不能转让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种,其他著作权环境下的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已经成为共识。
4、善意受让盗版软件不承担责任
在当下社会的软件环境中,存在善意第三人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购买了盗版软件的情况。如果是明知软件为侵权复制品仍然购买的,或者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为侵权复制品,仍然使用或销售该侵权复制品的,应当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完全侵权责任,对此理解没有分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软件著作权在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哪些问题不清楚,可以拨打申通商标的咨询电话。义乌申通商标成立于2005年,专注版权登记、侵权投诉、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业务。专业经验为你打造专属一对一服务,欢迎您的来电:400-887-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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