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丑,活得久,长得帅,老的快,我宁愿当一个丑八怪,积极又可爱...”这首歌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了,就算不玩抖音也总会被周边的人洗脑哼上两句。
歌火起来也会被蹭热度,比如这首歌就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王七七的《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另一个版本是徐一轩的《长得丑活得久》。两个版本在副歌上面及其相似,其他地方做了部分改变。
于是王七七的签约公司北京肆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徐一轩和其签约公司厦门鑫一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的改编权,蹭其热度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禁止两被告组织演出演唱《长得丑活得久》,禁止在媒体上虚假宣传,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
近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终审判决:俩被告应立即停止歌曲《长得丑活得久》的表演;停止在微信上宣传歌曲《长得丑活得久》;徐一轩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北京肆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等八万元,鑫一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其中五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年来改编他人作品的事不在少数,我国《著作权法》种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皆不得随意改编作者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改编虽然能赋予原作品新的精神面貌,但是更重要的是尊重版权和权权利人的利益。不管是权利人还是改编人都要具备一定的版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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