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人都知道商标撤三,但是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有什么区别,你了解过吗?今天申通商标小编就来告诉你关于商标注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
首先应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注销,商标注销说的是商标是有一个十年的期限,如果商标过期以后再6个月宽展期内还是没有进行商标续展的话,商标会对商标注销进行一个公告,进行商标注销。还有就是商标不使用也可以对商标进行注销。
商标撤销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商标的制度。
商标一般被撤销的情况:
1.商标的文字违反了商标法的第十条禁用条例,就会被商标局采取注销手段。
2.《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该规定在实务中被称为“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简称“撤三”。
3.改变注册信息不变更,就是一些企业改变了商标注册的地址,注册人信息等也没有对商标注册信息进行变更还继续使用。
4.恶意抢注,就是看别人已经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并且这个商标没有注册,来进行抢注使用,这个情况发生商标局拿到足够的证据可以对商标进行撤销。
所以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区别在于一个是申请者主动放弃这个商标的使用权,另一个是商标局强制性的对商标进行无效处理。
到这里申通商标小编介绍的就差不多,其实商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东西。如果你看完这篇文章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小编非常欢迎您来咨询,为您解答是我的荣幸!另外你觉得小编的文章写的还不错的话,请给小编点上一个大大的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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