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很难避免,在义乌也有很多企业主遭遇过商标被侵权的经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保存好商标的使用证据为自己维权。那么如何证明注册商标被侵权,有哪些使用证据可以证明呢?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五点可以认定注册商标被侵权,应当保留以下商标使用证据:
1、标有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
2、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
3、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发布的广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的广告,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形式的广告。
4、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证据。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
可主动联系侵权方,告知其侵权行为。双方可就商标侵权的事实认定和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我们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
我们可以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受害方和侵权方很难达成一致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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