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很多老板给自己的新产品申请过外观设计专利。外观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但是有些物体是不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1、不能用于视觉或者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
2、无固定形状的物体如气体、液体或流动的物质以及粉末状、颗粒状的集合体。
3、产品的不能单独出售和使用的部分如刀把、水杯的把手等。
4、把自然物作为外观设计的主体,而且不能进行批量生产的制品。
5、纯属美术范围的作品如绘画、雕塑等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6、在所属技术领域内具有一般知识或者技能的人认为极容易进行的创造,以司空见惯的形状、图案为基础的设计。
7、模仿有名的著作、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并将其原封不动的使用在申请专利的产品上。
8、建筑物、桥梁等不能在工厂组装的产品,如住宅、博物馆等;但建筑构件,如门、窗及小型活动房等建筑可以在工厂形成批量生产的不在此限。
9、国旗、国徽、商标等标志。
以上小编给大家介绍了哪些物体是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如果大家还有哪些疑问可以咨询申通商标了解更多详细信息。申通商标成立于2005年,15年专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业务,值得大家的信赖。期待大家的来电:400-887-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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